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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热烈欢迎罗超文、范国勇、陈先达、姚翔、刘勇、胡潇鹏律师加盟伯方

来源:本站人气:3248时间:2023-03-22

近日,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后,罗超文、范国勇、陈先达、姚翔、刘勇、胡潇鹏律师将陆续加盟广东伯方律师事务所。6位律师均有着不同程度的执业履历和法律实务工作经验,并在业内享有盛誉,他们将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化优势,与伯方律师一起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也欢迎更多的律师选择伯方,加入我们,共创美好未来!

律师介绍

(排名不分先后)


罗超文 律师

广东伯方律师事务所 律师

教育背景: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德国汉堡大学国际法硕士

擅长领域:公司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领域的非诉业务,公司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民商事争议解决等。

工作经历及代表性法律服务项目:

为人谦逊,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尽心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悉心为当事人的投资和公司治理保驾护航!其拥有证券从业资格证、基金从业资格证、深圳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CISP-PIP认证,能使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

为箭牌糖果(中国)有限公司、美赞臣营养品(中国)有限公司等世界五百强企业以及东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唯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国企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北京星云互联科技有限公司、起源太空(南京)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多轮次私募股权融资法律服务,融资金额数亿元。


  范国勇 律师

广东伯方律师事务所 律师

教育背景:华南师范大学 法学本科

擅长领域:不良资产处置、企业法律顾问、与合同相关的诉讼及非诉法律服务,刑事辩护等

工作经历及代表性法律服务项目:

2010年曾服役于解放军某部队,连续两年获评“优秀士兵”,在部队野外驻训中被评为“先进个人”,退役时被评为“十佳老兵”。

2015年获律师执业证,从业至今多次获得当事人好评,为当事人挽回重大损失,争取最大权益!

为受贿、走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市公司并购合同诈骗案等重大刑事案件被告人提供辩护。为中国信达资产广东省分司、广州资产管理公司等大型资产公司代理了大量不良资产案件并取得优异业绩。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电力工程局、广东人民出版社、广东岭南美术出版社、广东时代传媒、广东省新闻出版技工高级学校、广东广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东首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广州航佳商贸有限公司、广东省现代农业装备研究所、广州中信大厦的开发商熊谷蚬壳公司等企业提供过常年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陈先达 律师

广东伯方律师事务所 律师

教育背景:中山大学法学本科

擅长领域:不良资产处置、重大复杂民商事纠纷、投融资业务等。

工作经历及代表性法律服务项目:

从事法律工作15年,长期为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信达资产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诉讼与非诉讼等法律服务,尤其在不良资产执行处置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先后担任多家破产清算企业的管理人或清算组;同时为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琶洲村、冼村等城中村“三旧”改造项目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致力为客户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及争议解决方案。

参与建设银行广州某支行与广州某房地产公司执行案件,通过执行程序为该行回收债权本息约1.5亿元;参与建设银行广州某支行与广州某房地产公司执行案件,在执行过程中经过和解为该行回收债权本息约1.2亿元等。




姚翔 律师

广东伯方律师事务所 律师

教育背景:中山大学 法学本科

擅长领域:公司治理、房地产开发与建设、重大复杂民商事纠纷、非诉法律服务等。

工作经历及执业理念:

2005年执业至今,从业18年,累计成功办理案件达上千件,其具有非常丰富的办案经验,熟悉案件办理流程,能熟练起草各种法律文书,善于抓住案件的突破点,多年来获得当事人的一众好评!

为人坚毅自信,认真务实,对所从事的工作有着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自强不息、止于至善”是姚翔律师不懈追求的目标。



   刘勇 律师

 广东伯方律师事务所 律师

教育背景:中国政法大学 法学本科

擅长领域:公司治理、民商事纠纷、刑事辩护及刑事控告等。

工作经历及执业理念:

从业二十余年,曾任广东博浩律师所资深合伙人,其成功办理了多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民事、刑事诉讼案件,争议金额超过千万。其担任多家公司企业法律顾问,超过二十年的公司治理的法律经验,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扎实的理论基础,为顾问单位的发展保驾护航。

为人谦虚低调,工作认真,敬业勤业、尽职尽责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是刘勇律师始终如一的执业理念。


 胡潇鹏 律师

  广东伯方律师事务所 律师

教育背景:广东工业大学 法学本科

擅长领域:民商事纠纷、公司股权规划和内部治理、刑民交叉、强制执行等。

工作经历:

代理佛冈某公司刑民交叉重大案件(涉及标的额3亿、涉及刑事辩护、股权转让、债转股、破产重整等方面);代理鹤山某建筑公司破产案件(涉及债务2亿);参与办理赵某与陈某离婚案(涉及家产5000万);另还代理最高院诉讼案件,肇庆某建筑工程公司与深圳某贸易公司船舶租赁合同纠纷案。

为人谦虚低调,工作认真,多次互联网平台发表文章,如《诉讼业务带给我的挑战与乐趣》、《从庭审实践看“书证提出命令”的应用》、《工业化视角下高校微信慈善研究》等,获得社会各方赞誉;其中 《博纳千文,看五彩人生》文章获省级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