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学丰

赵学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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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主任、合伙人、执业律师 传真:400-838-8390(免费咨询热线)

执业证号:14401200010770646

专业领域:民商诉讼、房地产、刑事辩护、知识产权等业务领域

详细介绍:

    赵学丰,高级律师,法学本科,1994年取得律师资格后即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至今,先后在国办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副主任律师,并多次获得市级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2000年辞去公职,进入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工作,现为广东伯方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主任,现担任或曾担任广州市政府“五五普法”讲师团讲师、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州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州市第九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指导管理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复查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商业联合会维权办主任等社会职务。从事律师工作20多年来,先后担任数百家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代理各类诉讼与非诉讼案件数千件,承办过多起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和经济民事案件,具备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其主要业务擅长为:

  一、擅长办理房地产案件。执业以来,办理过众多的房地产开发和工程建设类纠纷(如在全国、广东有重大影响的”国龙大厦假房产证、假按揭案”、 “松涛北苑数十套假按揭房产纠纷案”、“宝岗大道的宝岗城100多家租赁纠纷案”、“中华广场、中兴花园等逾期办证案”、”富力地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标的逾10亿元)”、”侨鑫汇悦台房屋买卖合同系列纠纷案(标的逾10亿元)“、”周大生(股票代码:002867)项目转让案(资产逾20亿元)“、“粤海地产泰康路项目拆迁案”、“新中国大厦系列租赁纠纷案“、“珠江地产系列合同纠纷案”,并为“恒大·金碧海岸花园”、 “金海湾”、“中兴花园”等众多楼盘提供过相关法律服务。

  二、擅长办理经济、民事案件及企业法律顾问。熟练处理企业内部治理、合同纠纷、债务追偿等业务,并长期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曾先后为广东省公安报社、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 广州中一药业集团、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富力地产(股票代码:02777)、侨鑫集团、新世界中国地产、珠江地产、周大生(股票代码:002867)、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农业银行广州市分行、光大银行广州分行、平安银行广州分行、广铁集团、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建委、广东省商业联合会、金银卡集团(股票代码:872338)、哥弟公司、广东国讯通信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广州市建筑置业公司、广州市长健实业公司、中铁物流集团、南方燃气公司、广州信和勇邦服饰公司等数十家单位提供过优质法律服务。

  三、擅长办理刑事辩护。执业至今,共办理过数十种类型、数百起刑事案件,如毒品犯罪案件、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经济类犯罪案件、暴力性犯罪案件、死刑案件。凭着极其丰富的雄辩实践经验与良好的社会资源,承办的多起案件的被告人被宣告无罪或处以较轻的刑罚。

  四、擅长办理疑难执行案件。“执行难”一直是困扰当事人的问题,“法律白条”、“拍卖法院判决书”的情况也屡见不鲜,多年来,赵律师寻求与各种社会资源、机构合作,积累了丰富的执行案办 案经验和相关资源,愿持法律之利器,挥正义之盾牌,秉坚韧不拔之精神,熟练运用强制执行的各种有效措施,穷尽主体、穷尽财产、穷尽标的、穷尽救济,以最小的成本、最快的速度助您最大限度实现生效裁决确定的合法权益!让我们共同对“法律白条”说“No”!

    赵学丰律师,经过20多年来的法律实践,凭着深厚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实战经验,娴熟的办案技巧,本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态度,恪守“待人以诚,与 人为善”的做人原则,成功地办理了许多大案、要案,赢得了广大客户的良好口碑和充分信赖,所办部分案件曾多次在《中央电视台》、《广东电视台》、《南方电 视台》、《广州日报》、《羊城晚报》等多家主流媒体进行过报道。

  强制执行案件

  【服务理念】

  持法律之利器,挥正义之盾牌,秉坚韧不拔之精神,熟练运用强制执行的各种有效措施,穷尽主体、穷尽财产、穷尽标的、穷尽救济,以最小的成本、最快的速度助您最大限度实现生效裁决确定的合法权益!

  律师将用精湛的专业技术,凭深厚坚实的办案功底,靠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穷尽一切执行措施,竭尽全力执行成功。让我们对“法律白条”说“No”!

  【业务范围】

  一、代理申请强制执行生效法律文书。

  申请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国内仲裁裁决书、调解书;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国外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其他具有执行内容的法律文书。

  二、代理债务人参加执行。

  执行过程中债务人的合法权益需要同等维护,受君之托,忠君之事。商场亦求和为贵,代理债务人参加执行,通过谈判及其他合法手段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或促请执法机构依法执行,尽己所能将债务人不合理的损失减到最低。

  三、执行异议。

  财产因他人原因遭冻结、查封、扣押等不当执行时,代为提出执行异议,通过合法手段要求解除不当执行行为,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四、代理申请指定执行(提级执行)。

  造成执行难的最主要原因是案外因素干扰。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执行(提级执行),合理合法地排除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等案外因素干扰,为案件顺利执行扫清障碍。

  五、代理资信、财产调查。

  进行商业交易之前,对交易相对方进行资信、财产调查能够尽可能降低交易风险,确保交易安全。代理调查资信、财产状况,促使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最大限度的保障。

  房地产法律服务

  【服务理念】

  熟悉房地产专业,掌握房地产法律,丰富房地产实践,致力于防范与化解房地产及建设工程领域的风险。

  【业务范围】

  一、土地法律服务。

  1、土地征用、出让、转让相关协议、文件的草拟、审查、修改及协议履行中的相关纠纷处理;

  2、以土地入股或合作开发房地产;

  3、土地承包、租赁、抵押、融资法律服务;

  4、土地权属纠纷、土地侵权纠纷的处理。

  二、项目开发、建设工程法律服务。

  1、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决策启动、土地使用权取得、项目报批、合作方式等提供可行性报告、法律建议;

  2、 起草、审查、修改工程招投标文件、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设备安装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代建项目管理合同等,并提供法律意见;

  3、处理项目开发、建设工程系列合同中发生的竣工结算纠纷、工程质量纠纷、工期索赔纠纷、工程款纠纷等法律事务;

  4、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转让、受让提供操作方案、可行性报告及法律意见。

  三、拆迁法律服务。

  1、拆迁手续的办理,拆迁文件的草拟、审查、修改,包括拆迁法律文件、拆迁安置公告、拆迁补偿合同、拆迁安置协议等;

  2、拆迁补偿、安置纠纷的处理。

  四、商品房(房屋)法律服务。

  1、起草商品房营销方案及处理相应事项,包括销售中介公司的选择及签约、销售广告的审查修改等;

  2、起草、审查、修改《购房须知》、《认购书》、《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提醒注意相关法律事宜;

  3、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银行按揭、交楼、办证及合同履行中相关纠纷的处理;

  4、二手楼买卖、房屋租赁、房屋抵押、房地产中介法律服务。

  五、物业管理法律服务。

  1、协助组建或聘请物业管理公司,起草、审查、修改《业主公约》、《物业管理合同》等法律文件及各类规章制度;

  2、开发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关系的协调及纠纷的处理;

  3、物业管理中的财产失窃、损害纠纷、人身损害纠纷、收费标准纠纷、拖欠管理费纠纷、相邻权纠纷、物业维修纠纷、公共建筑部位使用纠纷等法律服务。